产品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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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看《乔布斯传记》,文章提到,为什么乔布斯和苹果公司能做成功ipod,而微软后起而追也做播放器,经过两三年不得不关闭服务,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原因是乔布斯那帮人是真正喜欢音乐的,对音乐抱有很大的热情的。
引用文章中的一句金句:

“随着年纪增长,我越发懂得“动机”的重要性。Zune是一个败笔,因为微软公司的人并不像我们这样热爱音乐和艺术。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

无论是做什么产品,起初肯定是不完善的,只有对产品真正的热爱,才会不分昼夜、不停地迭代开发,最终给用户“眼前一亮”的感觉。因此,与其说是产品的动机,还不如说是做产品的人的动机,决定了产品是否平庸抑或是伟大。当做产品的人真正是热爱做的事情,那么,他就会考虑代码这样写性能是不是比较差进而影响用户体验,有没有更好的写法,电路板这里走线能不能走得更好看,UI这里能不能用更好看的字体.....伟大的产品都是这样锻造出来的,因而也是有灵魂的。

产品是有灵魂的,是为了一个使命才被生产出来的。如果一个物体是有情感的,它的情感应该是基于它想实现自己价值的渴望。例如,杯子的使命是盛水;如果它有情感,它会在满的时候高兴,空的时候悲哀。计算机屏幕的使命是跟人互动。独轮车的使命是在马戏团被人骑行。而玩具,它们的使命就是供孩子们玩耍,因此它们的恐惧就是被抛弃或被新的玩具取代。所以,一个最受喜爱的旧玩具和一个闪闪发亮的新玩具搭档出演的兄弟电影,是极富戏剧效果的,尤其是所有活动都围绕着一些跟主人分开的玩具所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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